不幸的是,虽然富兰克林在政治和科学方面是那个年代数一数二的人物,起草过《独立宣言》,发明过避雷针,但他关于“早起”的建议却应者寥寥。直到1895年,新西兰昆虫学家乔治·弗农·哈德森(George Vernon Hudson)才成为第一个正式提出在夏季拨快时钟的人。哈德森提议,在一年中的五个月内将钟表拨快两小时。虽然有一些新西兰人对哈德森的想法很感兴趣,但更多的人则报以嘲讽和哂笑。直到1927年,新西兰才正式采用夏令时,这比许多欧美国家晚了十多年。
最终,在1905年,对此“忍无可忍”的威利特独自想出了在夏季将时钟拨快的“妙计”。在他看来,这将让人充分利用“明亮美丽的早晨”,并在晚上享有更多的日光,却不会改变任何人的正常清醒时间(也就是说每天不睡觉的总时间不变,该睡的觉也不会少)。1907年,他出版了一本名为《日光之浪费》(The Waste of Daylight)的小册子,详细地阐述了他的想法。一位名叫罗伯特·皮尔斯(Robert Pierce)的议会议员在看了这本小册子后,立刻就被吸引住了,并对威利特的想法举双手赞成。一旦有了议员的背书,拨快钟表一事推行起来阻力自然会降低不少。最终,英国议会在1908年正式提出了“夏令时法案”,威利特则不遗余力地投入到了让该法案在英国获得通过的努力之中。